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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2016年护理专业公开招聘公告

2016-03-17点击:3091次 来源:本站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计护理岗位55名。怀化院区30人(其中男护5人);靖州院区18人(其中男护5人);洪江院区7人。
        二、招聘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执行,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程序及要求进行。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
      2、具体岗位要求和条件
      1)怀化院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培养,2016年应届毕业大专或以上学历。
      2)靖州院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培养,2016年应届毕业大专或以上学历。
      3)洪江院区:2016年应届毕业生或有执业资格的往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因特殊岗位需求,男护士招聘条件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或有执业资格的往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须知
      1、报名、原件核审时间:2016年3月31日— 2016年4月6日下午5:00截止(4个工作日)。报名时请填写《报名表》,注明报考医院。地点: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市内公交车1路、21路终点站,二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不进入下一个程序。
      2、资格审查: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盖有学校印章的学校就业推荐书及学历证明、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毕业生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学历证、资格证、单位工作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不进入下一个程序。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45-2858565 李老师。
      4、笔试时间:2016年4月8日(周五)上午8:30-9:30。(如有变动,另见通知)
      5、面试时间:2016年4月8日(周五)上午10:00开始。(如有变动,另见通知)
      五、招聘方案
       1、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1:3进行笔试,如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向市人社局请示,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可进行考试。
       2、招聘方式:组织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
      (2)面试
参考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试参加面试人员履行岗位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以及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3)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比例合成总成绩。考生名次按照总成绩、报考志愿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本科优先、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
        六、录用程序
        1、体检。按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原则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考察。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录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由院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况的人员,不予以招聘。
        4、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及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聘用。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经市人事部门审批,正式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七、待遇。
        根据国家及医院的有关规定,录用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医院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社会保险。
        八、本次招聘在市级相关行政部门指导监督下,由我院自主完成。任何相关信息及解释,由我院人事科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hheyy.com/app/Kjyd.php?mid=62,其它任何组织及个人的信息均无效。相信非公开发布的信息造成的后果,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