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继续教育 > 专升本 > 详情
关于做好2013年“专升本”正式报名工作的通知
- 2013-03-13点击:5031次 来源:本站
-
各二级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 [2012]599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和湘教通 [2013]84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在去年预报名的基础上,我校2013年“专升本”正式报名工作现已启动,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口学校、专业
接收学校
原专科专业
接收本科专业
最多可推荐学生人数
吉首大学
室内设计技术
艺术设计
8
吉首大学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环境工程
4
吉首大学
园林技术
园林
34
吉首大学
园林工程技术
园林
8
吉首大学
会计电算化
会计学
26
湘南学院
商务英语
英语
4
湘南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
26
湘南学院
护理
护理学
268
湘南学院
助产
护理学
35
湘南学院
药学
药学
38
二、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推荐对象必须是我校相关专业2013届应届专科毕业生。
2. 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未受过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的处分。
3. 在校期间各科成绩排名前30%。
4. 学生在校期间(2013年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5. 交清学费,没有欠费。
三、选拔程序
1. 报名
从2013年开始,学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专升本”。请各二级院(部)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3年3月15-25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报名。学生报名后,请各院(部)择优推荐。参加“专升本”学生在报名时须交材料:2013年“专升本”学生志愿表(湘教通〔2012〕559号之附件1);5张1寸免冠近照、报名考试费300元;各院汇总2013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湘教通〔2012〕559号之附件2)。以上材料请于2013年3月28日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
2. 资格审查与公示
2013年4月2日至4月3日,根据选拔条件,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院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张榜公布,公示七天。对不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退还所有报名费。
3. 考试
选拔考试由本科学校命题、组考,具体考试地点、科目、时间另行通知。
4. 录取
由本科学校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并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学生接到通知书后,即可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到本科学校报到学习。
五、其他事项
1. 被录取为“专升本”的学生学籍直接转入本科学校,在本科学校再读两年。专科毕业时发放我校专科文凭,两年后发放本科学校本科文凭。
2.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自2006年起“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的规定办理。
3. 咨询电话:教务处教务科邓老师(8591241)。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