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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专升本”正式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3-03-13点击:4385次 来源:本站

各二级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 [2012]599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和湘教通 [2013]84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在去年预报名的基础上,我校2013年“专升本”正式报名工作现已启动,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口学校、专业

 

接收学校

原专科专业

接收本科专业

最多可推荐学生人数

吉首大学

室内设计技术

艺术设计

8

吉首大学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环境工程

4

吉首大学

园林技术

园林

34

吉首大学

园林工程技术

园林

8

吉首大学

会计电算化

会计学

26

湘南学院

商务英语

英语

4

湘南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

26

湘南学院

护理

护理学

268

湘南学院

助产

护理学

35

湘南学院

药学

药学

38

二、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推荐对象必须是我校相关专业2013届应届专科毕业生。

2. 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未受过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的处分。

3. 在校期间各科成绩排名前30%

4. 学生在校期间(2013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6分以上。

5. 交清学费,没有欠费。

三、选拔程序

1. 报名

2013年开始,学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专升本。请各二级院(部)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3315-25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报名。学生报名后,请各院(部)择优推荐。参加“专升本”学生在报名时须交材料:2013专升本学生志愿表(湘教通〔2012559号之附件1);51寸免冠近照、报名考试费300元;各院汇总2013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湘教通〔2012559号之附件2)。以上材料请于2013328日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

2. 资格审查与公示

20134243,根据选拔条件,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院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张榜公布,公示七天。对不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退还所有报名费。

3. 考试

选拔考试由本科学校命题、组考,具体考试地点、科目、时间另行通知。

4. 录取

由本科学校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并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学生接到通知书后,即可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到本科学校报到学习。

五、其他事项

1. 被录取为“专升本”的学生学籍直接转入本科学校,在本科学校再读两年。专科毕业时发放我校专科文凭,两年后发放本科学校本科文凭。

2.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自2006年起“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的规定办理。

3. 咨询电话:教务处教务科邓老师(8591241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